文 | 史谭a
编辑 | 史谭a
前言
努尔哈赤建立的后金政权,在入关后与明军进行了两次大规模的战斗,这两次战役分别为:明朝军队对后金部队的第一次“松锦战役”和后金军队对明朝军队的第二次“宁远之战”;松锦战役,明朝军队以十几万人对抗努尔哈赤率领的六万多人,最后以努尔哈赤以少胜多取得了胜利。
这两次战役后,后金开始采取“八旗制”;“八旗制”是努尔哈赤从他的先人就开始实施的一种制度。
“八旗制”就是在军队中每50人编为一个旗,每旗设一名旗主和一名副将,每旗设三名正黄、正白、正红三旗,每旗又分为四个小旗;每个小旗都有自己的旗主、副将和旗兵。
由于八旗制度的建立,它是一种以军事制度为主的行政组织,这种制度导致了将领与其士兵的关系很密切,士兵的战斗力会有所提升,但也有一定的局限性。
八旗制度的起源
八旗制度是满洲人的传统军事组织,起源于后金时期。当时后金政权的军事组织分为两部分:八旗和蒙古兵;八旗是指:满洲八旗、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
满人的军队分为八旗兵、蒙古兵和汉兵;但汉族士兵不能担任将领,也不能担任“八旗兵”的将领,汉人士兵更没有资格担任“旗”主。
清军入关前,满洲军队的人数远远少于汉人军队。根据史料记载,当时满族军队的人数大约在30万,在入关之前,清朝朝廷的军饷是由国家统一发放的。
后来清政府颁布了《内务府条陈》:“所有官兵饷项,准其分别拨充各营”、“仍照五年前定例,于每营发银二两四钱零用。”
当时,满兵的军饷主要由国家发放,而且只发放给满兵,汉人和其他民族士兵没有军饷可领,八旗是由后金的最高统治者努尔哈赤创建的,到了努尔哈赤的儿子皇太极时期,八旗制度已经发展到了巅峰。
皇太极执政时期,他的儿子多尔衮联合蒙古王公,将其建立起的“正黄、正白、正红”三旗合并为“镶黄旗”。
后来皇太极又将“镶黄旗”改为“正红旗”和“镶红旗”后来多尔衮又把“正红旗”和“正蓝旗”合并为“镶蓝旗”;在清朝初期,每个旗都有一个旗主,因此后来改成了八旗制度。
八旗制度规定:满人的旗主必须是满州人,蒙古人不能担任旗主,汉人则更没有资格。
旗主
旗主就是“八旗制”的最高统治者,在一个旗中,一般只设一个旗主,但也有例外。
在大清建立之初,八旗兵分驻八旗各地,有的也分布在地方上;清朝初年,八旗各旗都设有一位旗主,到了顺治年间,为了便于管理,顺治皇帝把八旗内的几面大旗分为几个小旗,每个旗又分给一个旗主和旗兵。
这样,在每一旗中都有自己的旗主,每一个人也都有自己的副将和旗兵。但这几个大旗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单位,他们由四个小旗组成。
大清建立后,这些小旗有的变成了满洲八旗的成员,有的则变为了汉八旗的成员,这些八旗成员统称为“旗人”;旗人不能参与朝政管理,只能在一些公共场合进行仪仗和表演,但可以拥有自己的家丁进行劳作。
大清建立后,皇帝为了加强对八旗人员的管理,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旗人除了可以拥有自己的家之外,他们还可以拥有土地。
旗人为了能使自己的生活更加富裕,他们还必须加入八旗组织。因此,八旗人员中,有很大一部分人成为了“包衣”,“包衣”是旗人中的佣人,他们也属于“旗人”;有很多八旗人员在参加科举考试时被淘汰了,但他们由于长期生活在旗内,很多人已经成为了“包衣”。
从“八旗制度”中我们可以看出,旗人虽然不能参与朝政管理,但他们拥有自己的土地、房屋和奴仆,他们都是靠这些土地和房屋来生活的,作为自己的财富,这样就可以得到更多的钱,还可以把自己家里的房子租给别人,这样就可以赚到更多的钱。
因此,旗主对于自家的土地是非常重视的,他们在自家土地上种庄稼时,从来都不会偷懒,而是把农活都做完之后才回家,他们几乎没有什么休息时间。
旗主还把自己家的房子租给别人,以收取租金;而且这些租住者,还会对旗主和包衣进行“孝敬”。
另外,旗人要想得到一块好地非常困难,由于土地属于“私产”,所以这些地主在给旗主收租时是非常大方的,旗主只需要按市价向他们缴纳租子即可。
旗主亲军
旗主亲军是一种军事编制,也称为旗兵,是八旗中的主要军力。每旗设一旗主和一副将,一般是由上三旗的首领担任,他们大多是八旗中的高层将领,皇帝的亲军,他们直接听命于皇帝。由于旗主亲军都是皇亲国戚或朝中大臣,所以他们的地位也很高,在清朝社会中享有特权。
在“八旗制度”中,旗主亲军是八旗部队中最主要的力量;旗主负责统率所有的旗兵,还负责管理军队的事务。
清朝前期,旗主亲军主要由宗室子弟和满族贵族子弟组成。到了雍正时期,清朝朝廷开始逐渐重视旗主亲军的选拔和使用。
首先,宗室子弟被要求参加“军功”考试以证明他们有足够的能力成为皇帝身边的人;其次,八旗亲军经过严格选拔后要成为皇帝的亲军,这些人被称为“旗主”。
在“八旗制”中,八旗分为上三旗和下三旗。
上三旗包括镶黄旗、正蓝旗和镶白旗。上三旗的旗主一般是由皇帝直接任命或以宗室子弟担任。正黄旗旗主一般为皇亲国戚担任;正蓝旗旗主一般为皇亲国戚的奴仆;正红旗旗主一般为朝中重臣担任。
八旗的主要构成是“旗主亲军”,从这些人中挑选出一些人为其效力,以增强其实力。
八旗亲军分为红、蓝两种颜色。
红色和蓝色这两种旗主亲军的等级相差很大,蓝色旗主亲军的地位较高,而红色旗主亲军的地位较低。
每旗的红、蓝两色旗主亲军被称为“内府”,一般是皇帝近臣组成。
八旗的职掌
八旗兵都是从满族人中选拔出来的,每一旗都有自己的旗主、副将和旗兵,而且旗主和副将也有自己的旗,每一旗又分4个小旗。
八旗的编制是按照兵额来确定的,通常每50人为一个小队,每小队由三个人组成,其中有正黄、正红三旗各一,每个小队又分成两个小队,每支队伍由两名旗主、一名副将、若干旗兵组成。旗主是整个八旗的最高长官,他负责管理整个八旗军队的军事任务和行政事务。副将主要负责管理兵丁和粮草等后勤事务。
在管理方面,八旗制度比明朝军队的“兵不识将,将不知兵”要好得多,兵”更是要严密得多。
在清代,八旗军队除了平时接受皇帝的命令去打仗外,还承担着一些其他职责。比如,到了冬天,皇帝就命令八旗军队在皇帝的带领下,到故宫附近去狩猎、放猎鹰等;在国家发生内乱时,八旗军队还要负责稳定局面。同时八旗军队还要负责维护地方治安,维护地方的秩序。
其次就是管理旗民,清朝的旗人都要编入户籍,参加朝廷的田赋和徭役;一旦有旗人犯罪,就要用“兵”来抵罪。最后就是八旗兵平时要操练,在国家有事时则要随时准备出征作战。
此外,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发展生产和促进社会进步,八旗兵还要经常到边疆地区去巡逻、征讨土匪和强盗等。
虽然他们在作战中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大部分时间还是作为一种辅助性军事力量存在着。
八旗旗主的身份
旗主的身份是和八旗兵的数量有关,不同的旗主有不同的待遇。在努尔哈赤时期,八旗兵每旗有旗主一人,所有旗主都是努尔哈赤的亲属,也是他手下的将领,没有其他任何职位。但到了皇太极时期,八旗旗主开始对八旗兵权进行分割。
八旗旗主不会直接管理自己麾下的士兵,他所拥有的是军事权力和经济权力。
当每一个旗主都可以管理自己手下士兵的时候,每一个士兵在军中都成为了独立的个体;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各八旗之间一旦产生了矛盾和利益冲突,这种矛盾和冲突会在八旗制中愈演愈烈,最后导致了八旗制度的消亡。
八旗制的历史作用和影响
八旗制是清朝初年由努尔哈赤创立的军事制度,是清朝入关后为适应当时的历史形势而设立的,“八旗制”实行了三百多年,为清朝统一中国和建立多民族国家做出了重大贡献。
八旗制中,八旗兵的人数占部队总人数的百分之六十左右。这样高比例的士兵,一方面使得八旗兵在人数上占有绝对优势;另一方面使得清朝政府对他们实行严格的军纪约束。
如果是在平时,八旗兵可以参加训练、练兵等军事活动,一旦遇到战事,这些八旗兵也会迅速投入到战斗中去。
这一点在第二次宁远之战中表现得非常明显:当时后金军队主力集中在宁远城,清军主力集中在宁远城附近。当后金军队经过长时间战斗后,后金军队在人数上已经处于劣势了。
但八旗兵却没有像明军那样逃走,而是主动出击,用自己的英勇作战弥补了兵力上的不足。
另外,八旗制也保证了清朝对满族内部各部落和其他少数民族实行严格的民族政策;由于清朝政府对各个少数民族地区实行严格的民族政策,使得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产生了隔阂并产生矛盾。
结语
八旗制度是在努尔哈赤时期形成的,其雏形可以追溯到努尔哈赤时期,女真人在建立后金政权后对原有的部落进行了分割;其中一部分变成了八旗制度。
随着后金政权的不断壮大,八旗制度也在不断地变化和完善。
到了皇太极时期,八旗制度已经演变成为一种中央集权制下的军事制度,成为清朝王朝统治中国东北地区最重要的军事手段。
虽然八旗制度在清朝后期遭到了严重的破坏,但是它对满族人民起到了重大作用。
参考文献:
《中国的战争文化:帝国与清朝军事》
《清史论丛》
《满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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