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毛犹如金庸、张爱玲和王小波一样,是中国当代文学不可跳跃的一页。虽然她的作品不是中国当代文学的制高点,但却在中外读者中享有一定的盛誉,尤其是在青年读者中为甚。如果不读她的作品,在我的读书阅历里就是一大空白,这可能就是我要读三毛的原因。
我对三毛的作品没有特别的印象,有特别印象的是她的传奇故事,如,在浴室里用丝袜自杀,与西班牙人荷西缠绵悱恻的爱情,与“情歌王子”王洛宾不了的情缘……
“这是一个美丽的动人的世界,一切的悲哀,离我们是那么的遥远而不着边际啊!”这是本书封面上一句醒目的“广告语”,也是三毛对这个世界的感慨,那么,我不明白的是,既然三毛认定这是一个美丽而动人的世界,那么她为什么要自杀呢?既然她觉得“一切的悲哀离我们是遥远而不着边际”,那么她怎么要自取灭亡的离开这个世界呢?带着这样的问题,我开启了对《哭泣的骆驼》的阅读。
通览全书共有九篇文章,有一句话来概括就是三毛在撒哈拉沙漠的亲历记,仔细缕析,我认为本书可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即第一篇《尘缘》,是三毛对本书写作背景和动机的说明。在《尘缘》的标题后作者用括号特别标明这是“代序”,为什么要将《尘缘》作为“代序”呢?原来三毛在叙写自己“与世尘缘”的同时也说明了写作本书的背景和动机,写作的背景是在与荷西结婚三年后,写作的动机是为了满足父母的愿望和喜悦。这同三毛结婚的动机一样,都是为了了却父母的心愿。我觉得《尘缘》可以看做是三毛回忆式的小传,她回顾了自己坎坷艰辛的求学时期和放荡不羁的青年时代,貌似处处流露着对父母的忏悔、愧疚和感恩,其实暗含的是自己走上写作之路的心路历程和内在动机,三毛自述写作“是为了娱乐父母”,其实也是她自己的兴趣所在,同时,也是个人对生活的一个记录。
其实,细细琢磨三毛的这篇《尘缘》(代序),可以解答关于三毛的两个问题,一个是三毛是怎样走上写作之路的?三毛的性格是倔强的、刚烈的、叛逆的,从小就显出端倪,她在上初中时,因为不堪忍受学校巨大的竞争压力,就断然“拒学”,不去上学了,她开明的父母就无可奈何的担负起了教育她的重任,“教她看浅近英文小说”,“念唐宋诗词”,“练琴”,“学美术”等等,这样的特殊教育激发了三毛浓厚的文学兴趣,造就了三毛特殊的写作才能。另一个问题是三毛为什么会自杀?从三毛在本文的自述中,可以感到刚强、乖戾的三毛从小就有自杀的倾向,一次是“拒学”宅在家时“几度硬闯天堂”,一次是对她不友好的姐弟“可拿刀片自割吓人”,总之,三毛怪异的性格让她在写作的道路上大放光彩,同时,也决定了她悲戚的命运。
第二部分是记事,包括《收魂记》和《逍遥七岛游》。
《收魂记》是三毛在沙漠中旅行时的有趣散记,所谓的“收魂”指的是沙漠中没有见过照相机的人,以为三毛用照相机为他们拍照就是收走了他们的灵魂,他们不久将会死去。正如三毛所言:“这样的无知,不知是地理环境的限制,还是人为的因素”,让人感到有点可悲、可叹和可怜。本文让我感触颇深的一点是三毛对沙漠的情有独钟,这可能是沙漠中变幻莫测的景致与喜欢猎奇的三毛不谋而合,也可能是沙漠的空旷辽阔让喜欢自由的三毛放飞自我,还可能是沙漠的静寂与三毛孤独的心灵相吻合。
《逍遥七岛游》是三毛在加那利群岛的一篇游记,虽然名为《逍遥七岛游》,其实她只游了五岛,放弃了只有五千人的伊埃萝和如撒哈拉沙漠一样的富得汶都拉。她目睹和参与了丹纳丽芙岛嘉年华会的狂欢;她亲耳聆听了拉歌美拉岛的天外仙音——口哨;她身临犹似春雨杏花下江南的拉芭玛岛,体验它的美丽和祥和;海与火山结晶的爱情之岛——兰沙略得岛令三毛流连忘返:虽然最繁华的大加那利岛“没有个性,嘈杂不堪”,但它“阳光普照,四季如春”成了游客的天堂,我想,或许正是人们对天堂蜂拥而来的向往,才让它变得“嘈杂不堪”了。
第三部分是写人,包括《沙巴军曹》、《搭车客》、《一个陌生人的死》和《哑奴》。
《沙巴军曹》是三毛在沙漠亲历的一个故事,一段传奇,它的主人公名叫“沙巴军曹”。一次偶然的机会,三毛和荷西救了酒醉后不省人事的“沙巴军曹”,由此,三毛开始关注“沙巴军曹”和他的身世。原来,“沙巴军曹”是“沙漠军团”的一名军人,她仇视撒拉威人的原因是撒拉威人在与“沙漠军团”发生冲突后,趁着夜色袭击了“沙漠军团”的军营,屠杀了他的所有战友,其中就有他的亲弟弟,“沙巴军曹”因喝酒外出而成了唯一的幸存者,所以,他很悲痛,更伤心,仇恨之火一直在胸中燃烧。可是,当他有一天看到撒哈拉威人的几个孩子不慎引爆地雷时,他毫不犹豫地就扑向了爆炸的地雷,用身体保全了撒哈拉威孩子的安全,自己却被炸成了碎片。这就是“沙巴军曹”,一个舍己救人,救仇人的故事,一个平凡而伟大的“沙漠军团”的军人。
《搭车客》是三毛对她在开车途中遇到的搭乘她车的“客人”的记述,有蹒跚独行的老人,有与羊同行的撒拉威人,有骑着脚踏车的孩子,有穿戴整齐,英气逼人的军人,有花枝招展,风骚妖艳的女人……貌似三毛在详尽描摹这些形形色色的人,千奇百怪的事,其实是在袒露自己的心迹,曝光自己对生活的态度,其中隐含着的只有一个字:爱,其中作祟的只有一种情:热情。
在《一个陌生人的死》中,三毛又一次亲历了“死”的真实和伤痛,上一次是在《哭泣的骆驼》中,是她熟悉的巴西里、沙伊达和奥菲鲁阿,这一次是她的邻居,一个陌生人,一个不清楚身世,不明白缘由的瑞典人,一个孤独的囚居在幽暗的屋子里靠罐头来维系生命的老人。当三毛偶然看到这个已经脚烂生脓的老人时,她的同情心、怜悯意油然而生,“我不能眼看着有一个人在隔壁静静地死掉,而我仍然过一样的日子”,她不能像其他人一样对他漠不关心,她为他打扫房间,她给他送上饭菜,她不但把他送到了医院就医治疗,而且她为他的手术签字担责。尽管三毛在苦苦的努力,可这位不幸的、陌生的老人还是悄悄地走了,给三毛留下无限的长叹和无比的悲哀,为什么这样一位老人会独自生活在加那利群岛呢?他的儿子呢?他的妻子呢?尽管这一切都没有答案,尽管这位老人很陌生,但全篇流溢的是三毛的仁慈、关爱和深情,这不正是人世间时时需要的情感吗?
"哑奴"是生活在撒哈拉沙漠中众多奴隶的代表之一,他天生的奴隶身份让他失去了人的尊严和自由,他被有钱人随意驱使和买卖,犹如牲畜一样任人宰割。三毛用她的耳闻目睹细致记述了“哑奴”的悲惨遭遇,特别是有几个场景令我难忘和心痛,一个是在炙热的太阳下,哑奴靠在墙角,蜷缩着身上盖着捡来的破草席,“像一个不会挣扎的老狗一样,趴在自己的膝盖上”;另一个场景是哑奴的家,一个很破的帐篷,“两个光身子的小孩”,他的女人“可怜得连缠身的包布都没有,只穿一条两只脚都露在外面的破裙子”;最后一个就是哑奴被卖时的场景,“他呆望着前方,好似一尊泥塑的人一样,面无表情,手和脚踝上都绑了绳子”,当三毛悉知哑奴被卖掉时,她迅速跑到家里拿上毯子和钱塞到哑奴的手里,而哑奴却忍受着捆绑的束缚,碎步小跑着把毯子和钱送给了他的太太。哑奴虽然身处卑微,地位下等,但他知冷暖,懂感恩,三毛给了他大量的食物,他回报给三毛的是一棵青翠碧绿的生菜,一次悄无声息的修补,一会默默无闻的洗车……他比那些夸夸其谈的有钱人要高尚了许多。
第四部分是三毛对自己婚姻生活的记述,即《大胡子与我》。
《大胡子与我》就是荷西与三毛,在本文中看似三毛用闲散而自然的笔法叙写了她与荷西日常的婚姻生活,其实,让我感到的是三毛要表达的是她的婚姻观和家庭观,她认为,婚姻是相伴而行,不是“你是我的另一半”,或者说“我是你的另一半”;每个人都有各自的隐私,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谁也不要透彻另一个人的内心世界,每个人都孤独着,就是自由;婚姻不是捆绑,不是相融,而是看对眼的两个人愿意携手前行,在这个过程中,可能有酸甜苦辣,可能有喜怒哀乐,只有在品尝后方可将其中的滋味烙在心头。
第五部分是本书的主打,即《哭泣的骆驼》。
《哭泣的骆驼》是本书中最动人的一篇。与其说是“哭泣的骆驼”,不如说是“哭泣的人”,更准确地说就是“哭泣的三毛”。三毛用痛楚的笔写下了悲伤的情。三个人和一件事,美若天仙的沙伊达,英俊潇洒的巴西里,勇敢率真的奥菲鲁阿,一个是医院的助产士,一个是撒哈威的游击队领袖,一个是小镇的警察,他们都是三毛的朋友,他们都死在三毛的眼前。尤其是沙伊达和奥菲鲁阿死时的惨状,令三毛痛心欲死,令读者惨不忍睹,那一幅凄惨的画面在我脑海里久久翻转:那撕碎的衣服,那赤身的裸体,那百般受辱的沙伊达,那如一道闪电冲出去救沙伊达的奥菲鲁阿,那死不瞑目的奥菲鲁阿,那趴在地上死去的沙伊达……是民族冲突让他们丧失了生命,还是因为情爱纠纷让他们遭遇不幸,三毛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在我看来似乎两者兼而有之。巴西里这位撒哈威游击队的领袖,既有对民族自立的决绝和勇敢,也有对妻子和孩子的真情和眷恋,三毛没有说明他是怎么死的,但我想一定与这两者有关。民族问题永远是社会冲突的根源,红颜薄命似乎是漂亮女人命中注定的劫难。
浏览着本书最后所附的《三毛一生大事记》,划算着三毛的年龄,若她活着,今年应该已经是79岁的老人了,她离开我们已经整整31年了,可惜了她的年龄!可惜了她的才华!虽然三毛已经作古多年,但今天我读着她的文字,依然感到是鲜活的,触摸着她的情感,依然感到是真挚的,体悟着她的思想,依然感到是涌动的,犹似在与她交流,与她沟通,与她共鸣,所以我说,三毛是永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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